跳到主要內容區

【第四屆有事青年節:36小時影像不停拍】~2024-10-20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9-27

第四屆有事青年節:36小時影像不停拍】~2024-10-20止

第四屆有事青年節:36小時影像不停拍– 點子秀

活動目的

 

一、參與者需於36小時內在嘉義市進行影片創作。


二、承辦單位將提供3個元素題目:「場景」、「故事」、「俚語」。參與者需結合3個元素題目於作品。


三、參與者的3個元素題目將從小城時光謎走系統中隨機抽取。

註:小城時光謎走係透過LINE OA系統,以體驗與解謎方式帶領參與者更深入了解嘉義市。

 


參賽資格

一、參與者為設籍本國國民,年齡及地區不限。若參與者在報名當日未滿18歲,需簽署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並檢附上傳。


二、參與請以隊為單位進行報名,每隊參與者人數1-6人(含6人),演員不計入人數計算,並推派1名隊員擔任隊長,代表團隊負責本活動之主要聯繫、行使共有之著作權、簽署文件等事項。

每隊僅可提交乙部作品參與,每人僅可報名一隊,不得重複報名。若發現一人重複報名多隊,其所有參加之隊伍,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三、本活動報名隊數上限為60隊,依報名順序審核通過後錄取。


四、本活動承辦單位及第四屆有事青年節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確保比賽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作品規定

  1. 一、片長與字幕

  2. 片長:影片長度應在30秒至3分鐘之間。(含片頭片尾)
  3. 字幕:影片需附上中文字幕,確保能夠理解內容。
  • 六、空拍與法律責任

  • 空拍規定:如有空拍需求,請參與者注意符合相關限制與規定。
  • 法律責任:參與者與其團隊成員須保證本次計畫產出之影片與任何創作資料,擁有或取得授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無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或違反一切法令、善良風俗之相關情事,如有與事實不符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況,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與資格,且該名參與者與其團隊成員應負所有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賠償責任,如為得獎作品,需繳回所獲獎項 。
  • 五、拍攝工具與版權

  • 拍攝工具:不限拍攝工具,手機、相機、平板電腦、攝錄影機等皆可使用。
  • 音樂版權:音樂素材可自行創作、選用創作共用(CC)授權之音樂或其他合法
  • 取得授權之音樂。
  • 肖像權:影片內人物需取得當事人同意後拍攝,確保肖像權不受侵犯。
  • 四、規定元素與片尾要求

  • 規定元素:須於短片中置入承辦單位規定之3個元素題目(場景、故事、俚語),缺少任何元素或資料將斟酌扣分。
  • 片尾要求:片尾需統一上承辦單位提供之公版內容(例如:Logo),並可自行新增工作人員名單。
  • 三、內容要求

  • 禁止內容:影片內容不得有色情、暴力、犯罪行為等內容,亦不得違反善良風俗習慣。
  • 取景:影片需在嘉義市取景,使用過往於嘉義市拍攝之素材不得超過影片總長度的10%。
  • 參與作品之製作完成時間需為113年10月18日22:00起至113年10月20日10:00止(即活動期間),若非為前述製作期程者,則視為資格不符。
  • 二、規格與提交方式

  • 時限:參與者需在36小時內完成影片的所有製作,包括影片構思、拍攝和後期製作,比賽開始時間和截止時間將由承辦單位統一通知。
  • 格式:影片可採用直式或橫式,解析度需為HD 1920x1080,格式需為mp4或mov。
  • 作品命名:請將作品命名為「團隊(個人)名稱-片名」。
  • 影片上傳:需在活動期間內,於報名網站同時提交已上傳作品之有效Google雲端硬碟連結和YouTube連結,連結分享權限設定為非公開(YouTube)與檢視(Google雲端硬碟),並自行備份檔案。

活動須知

 

  1. 承辦單位將提供識別證,參與者需全程佩戴以便識別和管理。
  2. 團隊主要聯繫人需電話保持聯繫與加入承辦單位之Line群組,以便承辦單位聯繫及傳達重要信息。
  3. 建議參與者事前進行田野調查(可使用主辦單位提供的小城導覽系統),以便更好地了解拍攝地點和環境。
  4. 如需使用承辦單位規定之外的場地,需事前徵詢場域所有權者的同意,並保持禮貌;在公共場所拍攝時需遵守當地規範,如有需要可向承辦單位尋求協助。不可私闖民宅,不允許前往危險場域,以確保安全。
  5. 參與者需遵守法律或相關規定,不得從事任何違法行為,不得使用違規手段或違反當地規範。
  6. 參與者需自理交通、住宿及拍片所需的器材。所有拍攝和製作活動需全程在嘉義市內進行。
  7. 若拍攝過程中涉及損壞公物或私人物品,參與者需自行負擔賠償責任。
  8. 拍攝過程中需注意環境保護,不得隨意丟棄垃圾,並遵守當地的環保規定。

以上規定如經發現確有違反情事,將依本簡章第拾貳點違規方式進行處理。

 


活動時程


報名方式

一、流程
1. 網站線上報名:所有報名均需通過獎金獵人網站進行,並將應備文件上傳至雲端,始完成報名手續,需統一於報名截止時間前上傳完成。
2. 報名人數:1-6人(含6人)。超過1人的參與團隊,請選1人作為代表參與。
3. 保證金:於收到報名錄取通知信後三日內,需匯款保證金100元/人至以下帳戶,如為團隊報名,請由代表報名者1名統一匯款全隊保證金。

逾期繳交將直接視同放棄報名,承辦單位將不會另行通知,跨行手續費需由參與者自行吸收。
【匯款需備註:(參與團隊或參與者名字)36小時影像不停拍保證金,以利承辦單位確認,有任何其他問題,請來信 chung2film@gmail.com 。】
❖ 銀行名稱:玉山銀行 (808) 嘉義分行
❖ 銀行帳號:0071-940-015370
❖ 銀行戶名:種種影像工作室王示衡


保證金將於頒獎典禮現場進行退還,可由代表統一領取,如未能到場領取,承辦單位將不再另行安排。


4. 文件繳交:切結書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一式兩份,請親自簽名後掃描成清晰電子檔,於報名時上傳,並將其中一份紙本寄到以下收件地址(參與者需自付郵寄費)
❖ 收件單位:種種影像工作室
❖ 收件地址:嘉義市西區中山路616號H棟2樓
❖ 電話:0928-569-440 鄧小姐


5.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參與者未滿18歲,需由法定代理人簽署同意書並掃描成電子檔,於報名時上傳,方具參與資格。同意書紙本需同前項文件繳交方式一併寄送。


評審方式


活動獎勵

一、獎項

二、領獎方式

  1. 獲獎名單將於活動結束後七個日曆天內在活動官網及社群媒體平台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各獲獎團隊代表人。
  2. 獲獎者若頒獎典禮因故不在現場,需於獲獎名單公告後七個日曆天內以電子信件回覆承辦單位領獎相關領獎資料(如身份證明文件、銀行帳戶資訊等)。
  3. 獎金將於確認獲獎者回覆領獎資料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以銀行轉帳方式發送(轉帳手續費由獲獎者負擔)。若因獲獎者提供資料不全、錯誤或未於規定期限內回覆確認領獎資訊,則視同放棄獎項,執行單位有權將獎項轉給其他參賽者或另行處理。
  4. 所有獎項不得轉讓或要求更換其他物品。
  5. 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保留修改領獎方法的權利,並於必要時公告相關變更。

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 提供拍片期間站點予參與者休息及剪輯影片使用。
2. 參與者可參與小城謎走活動,提前獲得拍片提示與內容,助力影片創作。
3. 提供協拍資源,輔助參與者進行拍攝工作,如場地協調、拍攝許可等。
4. 參與者如報名工作坊,一人有一場的優先錄取權,承辦單位將會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
5. 提供參與者活動期間保險。
 

二、義務
1. 參與者需自行負責拍攝期間的人身安全,並應遵守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訂定之競賽規範。
2. 此活動參與作品不得為參與者其過往作品之重新剪輯版,且需為參與作品之原創人。
3. 參與者須保證本次計畫產出之影片與任何創作資料,擁有或取得完整、合法的著作財產權、其他相關權利,無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或違反一切法令、善良風俗之相關情事,如有與事實不符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況,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與資格,且該名參與者應負所有相關法律責任,並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4. 參賽作品如有使用已發表之文字、訪談、影像紀錄或第三方之作品(如道具、音樂、照片等)等,須由第三方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並同意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或其再授權利用之第三人於競賽期間針對授權內容進行重製、編輯、改作、發行、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或在一切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行為,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或其指定者使用範圍僅限於相關活動,不得另作營利使用。
5. 參與本次計畫即代表同意將個人肖像、本次計畫產出之影音、文字創作內容等著作財產權與所有權等相關權利,無償、無期限且無次數限制授權予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或其再授權利用之第三人,將其使用於重製、編輯、改作、發行、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或在一切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行為,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或其指定者使用範圍僅限於相關活動,不得另作營利使用。
6. 所有作品參與者同意永久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非營利使用,主辦單位得再轉授權予第三人。所有活動參與者於本活動結束後一年內不可公開刊登發表,若經查發現有違反之情事,將依本簡章第拾貳點進行違規處理,且應負所有相關法律責任並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7. 活動期間,參與者需配合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進行側拍錄影以及宣傳所必要之攝錄影、文宣製作或其他複製行為,並永久、無償授權予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或其再授權利用之第三人於相關活動中宣傳使用。
8.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第13條規定,得獎金額達新臺幣20,010元(含)之得獎者,需由承辦單位代扣繳 10% 稅金,若得獎金額之扣繳金額(10%)不超過2,000元,可免扣。
9. 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之所得金額,需就中獎所得扣繳 20% 稅金。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免)繳憑單,另涉及所得稅法及有關其他法令規定須先行扣繳者,則依其規定辦法。
10. 得獎獎金包含換匯手續費、匯款手續費,並代扣稅金。
11. 參與作品須保留全世界影展首映資格,不得抄襲、借用、拷貝、仿冒。若經查參與之得獎影片非於本活動為全世界首映之情形,主辦單位將取消獎金之發放,若獎金已發放,主辦單位有權進行追討。

 

注意事項

1. 參加本次活動,將由承辦單位負責相關參與保險,參與者無需支付報名費,但須支付保證金。若參與者延遲提供保險資料,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因參與者提供錯誤資料,導致保險無效或無法理賠,責任需由參與者自負。
2. 逾期未上傳資料或報名額滿時,將不予受理報名。承辦單位就本活動報名者資格,保有審核之權利。
3. 若報名資料繳交不齊全,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與資格;影像無法正常播放(如提交影片為空白、影片未開啟觀看權限等),則不予評選,視為棄權。

 

違規處理

參與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將撤銷參與本計畫之資格,且須依指定期限內繳回全部獎狀、獎盃與獎金:

一、偽造文書,或以不實資料參與本計畫。
二、同一人重複報名。
三、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或違反一切法令、善良風俗之相關情事等,參與團隊(包含參與者)應負所有相關法律責任並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違反法律、性別平等及善良風俗等相關法令規定,或本簡章之規定者。
五、作品並非於本活動期間內拍攝,或未於本活動為全世界首映,或作品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進行公開刊登發表,參與團隊(包含參與者)應負所有相關法律責任並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六、違反本簡章第捌點活動與作品相關規定。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承辦單位:種種影像工作室

合作單位:宥森文化有限公司、嘉喻戶曉文化工作室、巢弄設計、KAGI 映像製造、琢然文化工作室、正甜工作室

聯絡人:鄧豐馨

聯絡人信箱:chung2film@gmail.com

聯絡電話:0928569440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