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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門設計問鼎計畫】 ~2024-05-03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4-09

2024金門設計問鼎計畫】 ~2024-05-03止

計畫介紹|

為了協助金門地區產業精進,提升具金門特色產學合作與創新研究風氣,並且鼓勵年輕人才積極投入設計創新工作,金門縣文化局特別舉辦「金門設計問鼎計畫」,希望藉由此一平台提供台澎金馬等地各大專校院系所師生選擇以金門地區文化意象及特色產業,進行規劃設計並且參加國際與國內設計競賽,實質提高金門特色產品的國際行銷及市場價值。


參賽資格|

  • 每件作品團隊成員人數不限,成員須為臺灣、澎湖、金門、馬祖所有校院系所在學學生,組長必須為中華民國國籍,與安排指導教授。
  • 曾參加全國性或全球性設計競賽並於報名前已得獎之作品,不得再參加本計畫(參加所屬學校之校內競賽得獎者不限);未曾得獎作品或報名本計畫後得獎之作品則不在此限。

 

徵件需求|

  • 專題設計的企劃案必須以展現金門文化意象或在地特色產業等專屬於金門的內容元素進行規劃設計。
  • 類別參考:形象規劃、包裝設計、插畫、書籍裝幀、產品設計、多媒體設計與工藝設計等多元類別。

 

報名方式|

參賽者須繳交完整第一階段企劃書資料,內容包含郵寄及電子檔上傳兩步驟:

  1. 郵寄:10本企劃書、1份報名資料。
    請參賽者於2024年5月3日(五)17:00前將資料寄送至「413 臺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A412─金門設計問鼎計畫 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須於5月3日下午5點前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2. 電子檔上傳:企劃書PDF檔1份(5月3日17:00前完成上傳,逾期不予受理)

 

郵寄參賽報名|

  • 報名表:請確實填妥表格欄位
  • 聲明書:每位參與組員親簽
  • 學生證:每位參與組員提供在學證明文件,如學生證或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
  • 企劃書一式10份:
    • 封面(作品名稱、所屬學校、團隊指導教授與成員)
    • 目錄(不包含在內容10頁規範內)
    • 創意來源與金門文化意象或特色產業之關連性
    • 預計設計概念
    • 預期設計產出成果
    • 參與師生團隊簡介
    • 歷年學校參與國際設計競賽成績

*企劃書撰寫至多10頁A4直式規格及中文為主之內容,須標註頁碼

 

電子檔上傳|

企劃書PDF電子檔上傳至系統

 

提案評審|

提案依類別進行審查,審查方式為實體現場簡報,主辦單位邀請主題相關專家學者進行審查,商品組與企劃組共選取10隊(得依投件數量與品質調整入選數量)培育,依培育資源公平性每組至多只能一案獲培育,審查標準如下。

  • 審查日期:113年4月20日下午
  • 審查方式:實體審查 
  • 評選地點: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圖書館地下一樓
  • 每組簡報時間:預計5-10分鐘(依報名件數調整簡報時間)
  • 簡報當日無法出席視為棄賽
  • 審查當日主辦單位提供左營高鐵站至高科大第一校區接駁

 

競賽日期|

  • 第一階段企劃提案徵件期:即日起至5/3 17:00
  • 第一階段企劃提案入圍公告:5/20
  • 第二階段設計競圖收件期:5/21-6/24
  • 第二階段設計競圖入圍公告:7/8
  • 第二階段繳交成品:8/9
  • 第三階段參加國內外設計競賽:7/8-10/29
  • 第三階段參加國內外設計競賽公告:11/11
  • 第四階段表揚獲獎:11月-12月

*請留意官網最新競賽期程

 

評選標準|

  • 企劃提案內容完整性:35%
  • 企劃提案執行合理性與可行性:35%
  • 企劃提案內容創新與創意表現:30%

 

注意事項|

  • 凡參賽者經報名參賽,即視為同意遵守本徵選簡章,不得異議;如不同意,請勿報名。
  • 本計畫旨在鼓勵我國大專院校系所採用「金門」進行專題設計作業,並且積極參與各項國際設計競賽,用以大力提升金門形象;因此有關2024年獲得本計劃所補助的設計項目,報名各項競賽委託客戶必須署名:金門縣文化局。
  • 個資使用說明:同意因應業務所需,手機、電話及E-mail等聯絡資訊做為本計畫聯繫及活動結案相關事務使用。
  • 肖像權同意:本計畫各階段活動如有進行攝錄影記錄,並以媒體公開活動過程之情況,一律同意主辦單位在非營利活動內無償使用個人影像。
  • 參賽企劃案及接續階段所提之設計案經發現或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以及涉及任何法律糾紛或爭議之具體事實者,除取消補助資格外,其相關法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歸還補助費用及相關榮譽證明(如獎狀等),辦理單位將予以公告說明。
  • 參賽企劃案須未曾參加全國性或全球性設計競賽,並未於報名前得獎,且未侵害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如有抄襲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須自負法律責任外,辦理單位擁有撤銷補助資格之權。若已發放之補助費用及相關榮譽證明(如獎狀等),參賽者須將已撥付之補助費用及相關榮譽證明(如獎狀等)全額及全數繳回。
  • 參賽設計作品不得利用生成式AI等相關軟體進行繪圖,亦不得運用非經授權或有版權之圖文資料,若經檢舉且執行團隊確認屬實經主辦單位金門文化局同意後,依規定取消參賽及獲補助資格,歸還補助費用及相關榮譽證明(如獎狀等),辦理單位將予以公告說明。
  • 補助設計作品的智慧財產權歸屬原創作者,主辦單位金門縣文化局有權使用於展覽與非商業營利之推廣宣傳使用。
  • 參加本計畫獲選企劃案及接續階段所提之設計案,辦理單位得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有權透過任何媒體進行出版、展覽、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修改或於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之行為,且使用方式與次數均不受限制,均不另給酬。
  • 獲補助作品,主辦單位金門縣文化局具優先權與獲補助團隊,商討未來授權開發商品之權利。
  • 所繳交之相關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辦理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 辦理單位保留變更、終止活動之權利。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補充。
  • 獲選之作品,每階段補助費用指導教授及學生代表檢附簽署收據向「金門設計問鼎計畫」計畫辦公室辦理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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