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金點新秀設計獎~2021-03-26止
一、參賽作品
1. 參賽資格必須為「本屆新一代設計展參展校系之參展作品」 2. 參賽無須繳交報名費用。
二、參賽類別
參加「金點新秀設計獎」之參賽者可以個人或團體方式報名,參賽件數不限亦可跨類別報名。
(一) 自行報名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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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設計類:生活用品、家居設備及家具、電子資訊及3C 通訊影音、運輸工具、救生及急救裝備、醫
療器材、嬰幼兒用品、燈具照明設計、健康照護、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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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藝設計類:陶瓷、雕塑、木工、金屬、纖維、竹材、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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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達設計類:識別系統及指標、平面媒體及形象、工業包裝、品牌包裝、商品包裝及產品包裝、
健康照護、食農(飲食或農業周邊) 、循環設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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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設計類:住宅設計及室內空間、公共空間、展演空間、商店、旅館、餐廳、工作場所、健康
照護、循環設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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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設計類:時裝、劇裝、飾品、珠寶、染織、鞋類、配件、循環設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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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影像類:膠捲動畫、電影、電腦動畫、企業宣傳片、紀錄片、MV、線上影片、短片、定格
動畫、預告片、電視廣告、其他。*單純影片類之線性播放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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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互動類: 線上網站、APP、遊戲、人機介面、擴增實境 (AR)、虛擬實境 (VR)、混合實境
(MR) 、其他。*具有介面、點選、單向或雙向互動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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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設計類:本類別不分領域,凡符合社會設計精神之作品皆可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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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合作設計類: 本類別不分領域,凡與企業共同合作產出之作品皆可參賽。
(二) 校系推薦參賽 循環設計特別獎:本類別不分領域凡符合循環設計精神之作品皆可受推薦,須為本次參賽作品, 並採推薦制,須經由學校各系推薦參賽,每系限定推薦5組(以作品為單位)。符合上述條件者方可 參與。
三、報名日期(九大設計類)
3 月12日(五)起至 3 月 26 日(五)17:00 截止。
四、參賽方式(九大設計類)
網路報名,報名網址為 http://www.goldenpin.org.tw/
五、作品規格(九大設計類)
(一) 初審(線上報名)
各類別報名作品皆須遵循圖檔等規格需求進行上傳,將作為線上評選(初審)及媒體宣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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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請依照網路報名頁面欄位進行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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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說明:中文/英文,各80 字以內,請勿超過字數並請勿使用條列式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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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圖檔:上傳作品圖片至多 5 張,不限直式橫式,主要為突顯設計特色為佳,版面請
力求清潔完整,建議以單張大圖呈現,無須另外標註說明文字。單張 A3 尺寸(29.7cm×
42cm),JPEG 檔,解析度 300dpi 格式,每張圖片 2-5MB。
※如報名數位影像設計類、數位互動設計類,需再增設上傳「影片連結」。(規格如下)
4. 影片連結:時間不限(可自行決定上傳完整版或精華版)至 Youtube 網站,數位影像設計類請上傳 作品之影片,如為數位體互動設計類,建議將操作流程剪輯成影片等方式呈現,展示其特色。
(1) 上傳Youtube影片「標題」請以「作品名稱」命名,「說明」請填寫「中文80字以內設計 說明」。
(2) 請於線上報名頁面「影片連結」欄位,提供一個可觀看之網址連結,作為評審線上評分用, 1 件作品 1 個網址。
※請注意:為保障同學權益,建議將參賽作品設定為「非公開」影片,使只有擁 有連結者才能觀看,主辦單位僅將該影片連結作為線上評選(初審)使用。
(3) Youtube影片上傳範例說明
←2015 金點新秀設計獎(Young Pin Design Award)的前身,為走過 14 年歷史的
「新一代設計獎」,從 2015 年起正式轉型為「金點」品牌系列獎賽之一,成為全球規模 最大的設計新秀畢業聯展盛宴「新一代設計展」展會中,唯一官方獎項。
(二) 決審(實物作品或電子資料) 於官網公告入圍決審名單時,同步公告「2021金點新秀設計獎入圍決審注意事項」
六、評選方式(九大設計類)
(一) 方式:分為初選、決選共兩階段執行評選作業,說明如下:
1. 初審:線上評選,評選出入圍決審作品。
2. 決審:實物作品或電子資料評選,並評選出得獎作品。
(二) 標準:由各類別具公正客觀及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並參照「金點」辦理獎項之 審
核機制、評選經驗,及評分標準,評選出最有創意的作品。
1. 七大設計類別(產品設計類、工藝設計類、傳達設計類、空間設計類、時尚設計類、數位影像設
計類、數位互動設計類)
(1) 整合:設計目的開發、社會環境、節能減碳與環保生態 (2) 創新:創意發想、材質或使用技術具原創性
(3) 功能:具人因工程、安全性及通用性操作
(4) 美感:造型及色彩應用之適當性與特色
(5) 傳達:對目標族群能有效傳達主題內涵與表現目的
2. 社會設計類
(1) 設計理念:設計目的及概念
(2) 議題研究:針對議題的了解及探究程度
(3) 創新提案:提案是否具原創性、創新性或獨特性
(4) 美感傳達:能有效傳達主題內涵與表現目的並兼具美感
3. 產學合作設計類
(1) 作品原創性:作品提案需具有原創之精神
(2) 作品可行性評估:實際落實之可行性及執行力
(3) 作品影響深度:製程設計、使用者行為習慣、社會、環境效益等
七、頒發獎項(九大設計類)
(一) 金點新秀年度最佳設計獎:各類別 1 名,每名頒發獎金新臺幣 100,000 元及獎狀 1 紙。(獎狀由經濟部部長及教育部部長共同署名)
(二) 金點新秀設計獎:各類別 5 名,每名頒發獎金新臺幣 20,000 元及獎狀 1 紙。(獎狀由經濟部部長及教育部部長共同署名)
(三) 金點新秀贊助特別獎:若干名,每名頒發獎金及獎狀 1 紙。(請參閱附件 1)
(四) 金點新秀入圍獎:各類別若干名,獎狀 1 紙。(獎狀由經濟部工業局局長署名)
(五) 金點新秀指導老師感謝狀:若干名,學生榮獲「金點新秀年度最佳設計獎」或「金點新秀設計獎」之
指導老師,每名頒發感謝狀 1 紙。(獎狀由經濟部部長及教育部部長共同署名)
八、循環設計特別獎
(一) 參賽資格:欲參加此獎項者,須為本次參賽作品,並採推薦制,須經由校系推薦參賽,每系限定推薦 5 組(以作品為單位),符合上述條件者方可參與。
(二) 報名及推薦日期: 3 月 12 日(五)起至 3 月 26 日(五)17:00 截止
(三) 參賽流程3月12日(五)起至 3月26日(五)17:00 截止 4月20日(二)5月14日(五)
(五) 參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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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網路報名,報名網址為 http://www.goldenpin.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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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各系受推薦團隊須填寫相關資料,各系推薦表請至金點官網下載專區下載,請依檔案欄
位進行填寫,並於線上報名時上傳此推薦表。
(六) 評選方式
1. 方式:分為報名及推薦、初審、決選執行評選作業,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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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及推薦 : 須於線上進行報名參賽,並於報名系統上傳系所推薦表單,每系限推薦5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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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線上評選,評選出入圍決審作品
C. 決審:實物作品或電子資料評選,並評選出得獎作品。
2. 標準:由具公正客觀及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並參照「金點」辦理獎項之審核 機制、評選經驗,及評分標準,評選出最具循環精神的作品。
A. 方案原創性:作品提案需具有原創之精神
B. 循環再利用性:於材料、製程或其產出需具有循環再利用性(*如使用循環回收之材料, 設計有利於成品後續回收或循環利用, 或該方案使用有利於促成延長商品之生命週期等)
C. 方案影響深度:製程設計、使用者行為習慣、社會、環境效益等
D. 方案可行性評估:實際落實之可行性及執行力
(七) 頒發獎項 金點新秀循環設計特別獎:共3名,每名頒發獎狀1只及獎金新臺幣20,000元。(獎狀由經濟部工業局局長及永循會理事長共同署名)
九、宣傳曝光
積極在各項廣宣活動中推廣「金點新秀設計獎」,確保本獎項可獲得國內、外媒體的大量關注,於報章 雜誌、電子媒體等均會針對獲獎作品進行刊登報導。此外,所有獲獎者的資料與獲獎作品將在「金點官 網」展示,並同步於「新一代設計展」、「金點新秀設計獎Youtube 頻道」、「設研院官網」等官網 發布訊息,獲奬者可在自己的網站、臉書上增加獲獎資訊。
十、注意事項
(一)關於參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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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如經查獲抄襲或仿冒等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如 因此致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受有損害者(包含但不限於名譽或間接損害),參賽者應立刻出面解決,並 負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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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同意授權其設計創作之圖文資料,並同意主辦單位得為其作品攝錄影,作為日後於「金點新秀設計 獎」及「新一代設計展」相關平台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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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參賽前先申請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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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應尊重主辦單位之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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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過程係採匿名方式進行,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作品以任何形式或記號,顯示如參賽者姓名、
學校名稱等或其他可資辨認參賽者身分之資訊,不合乎此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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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經查證不符合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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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充分瞭解本辦法各項條款並同意完全遵守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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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有權經參賽者同意協助推薦優秀作品參加國內外其他獎賽,如其他獎賽所衍生之費用將由參
賽者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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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本獎之申請、評選、使用或廢止所產生之爭議,得聲請調解或依民事或行政訴訟程序處理,並以
所在地台北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二)關於得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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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告得獎三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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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者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課稅。(台灣地區參賽者得獎獎金新台幣 20,010 元(含)以上需扣除 10%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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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獎賽後續增設贊助廠商特別獎,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原創者所有,惟贊助廠商可就贊助廠商
特別獎得獎作品之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轉讓或授權事宜享有優先議約權。得獎者於得獎後一年內如欲
將得獎作品之所有權或智慧財產權讓與或授權予第三人者,須事前通知贊助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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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報名之所有成員,須於事先自行分配各成員之權責及分工,如指定代表人、獎金領取與分配方式
等,主辦單位不涉入。
(三)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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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抄襲或冒用他人作品或違反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令,具有具體事證且經
評審團過半決議認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專利權之虞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 金及獎狀。如因此致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受第三人主張而受有損害者(包含但不限於名譽或間接損害), 獲獎人應立刻出面解決,並負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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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大賽精神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 及獎狀,亦得向得獎者另請求相當於得獎案給付獎金3倍之懲罰性違約金及相關損害賠償。
(四)關於報名資料之處理
1. 為獎賽業務所需及設計推廣等目的,執行單位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同意執 行單位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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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參賽者應同意執行單位運用獲選作品之圖片與說明文字等資料,製作推廣本獎賽效益所需之相關文宣、 報導、展覽等。
3. 注意事項倘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隨時調整本辦法內容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