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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屆盧卡斯盃】還花蓮人回家一條安全的路~2019-02-28截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19-01-08

透過影片提倡重視花蓮交通,進而促使政府與社會大眾探討此議題,求得更優化的解決之道。

一、辦理單位

盧卡斯文教基金會

二、活動對象

凡持有中華民國身份證者即可參加

三、參賽時間         

報名收件期間:2018.12.27 ~ 2019.02.28 

網路人氣票選期間:2019.03.01 ~ 2019.03.31

四、參賽辦法         

1.報名表:各參賽團隊應推派代表填寫報名表,每件作品均應填寫一份報名表。報名表上應詳列團隊成員,未登記與未使用報名表中所列電子信箱註冊之成員將喪失獎金分享資格。

2.參賽同意書:每項作品提供一份參賽同意書(附件1),除簽章處外,應以電腦繕打,且完成後掃描成PDF檔或電子圖檔,並寄送至本公司競賽收件信箱krr19950423@gmail.com。

3.以上資料不齊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五、作品規定

1.收件日期:同報名期間。

2.繳交方式:於收件截止日前,將作品相關資料投稿至krr19950423@gmail.com。

3.簡報內容(PPT檔):應包含作品名稱、定義問題與挑戰、提出解決方案、創新的價值等項目(檔案以10MB為限)。

4.影片規範如下: 影片標題以「2019年第一屆盧卡斯盃+作品名稱」、解析度需 1280*720 以上,影片內容須含「盧卡斯文教基金會」字樣,透過雲端硬碟繳交作品檔案,以供建置於活動競賽頁面。

5.作品投稿時,請上傳封面圖片,作品或團隊照片皆可,建議尺寸為 480x350畫素,圖檔上限為 2MB。

六、活動評選

一、評審辦法:

(一)本競賽分為審查與公開展示階段。審查階段由主辦單位遴聘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分,公開展示階段由所有知悉並登入競賽網站之參與者投票。

(二)為確保競賽之公正、公平,所有評審委員均應簽訂保密協定,並依偱說明善盡保密責任。

二、審查說明事項:

(一)審查為電子化審查,評審依作品之創新性、實用性、預期效益、方法與過程、創作動機等項目給分,參賽者及評審委員可透過競賽網站之評審系統進行互動,以釐清各項問題。

(二)從通過審查作品中,依評審委員平均評分遴選出各組總作品件數之二分之一且每組以最高不超過50件為原則參與公開展示。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數量調整入圍件數。如遇同分作品,將增額錄取。

三、公開展示說明事項:

(一)公開展示期間,每位登入競賽網站之參與者均有投票權,票數不限,但一天內不得對同一作品重複投票。公開展示期間結束,最高得票之作品為最佳人氣獎。

(二)參賽者應確實遵守學術倫理及法律規範,創作過程或產出如有參考或引用他人作品者,參賽者應註明其來源出處及原作者姓名,或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涉及他人智慧財產權者,參賽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違反規定者,該作品不予計分。

七、活動獎勵

第一名:3萬元

第二名:2萬元

第三名:1萬元

最佳人氣獎:4萬元

得獎團隊之獎金分配由團隊填寫「獎金分配同意書」(附件2),經團隊全體人員合併簽章「個人領據」(附件4)後,繳交至主辦單位辦理,匯入獲獎者帳戶;所得獎金之相關稅務,依據本國相關稅法執行。

八、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內容有違背善良風俗、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違反活動辦法,主辦單位有權刪除並取消參賽資格且不另行通知,有關引發之爭議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 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且並未於其他活動重覆參加競賽而得獎,違反者取消參賽資格。若參賽作品已獲選得獎,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返還所受領之獎勵。

3.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者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喪失參賽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若因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4. 參賽作品應符合活動辦法等相關規定,其作品之所有權須為參賽者所有,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徵選,若有違反者,將喪失參賽資格;若已得獎者,經查證有違反上述規定,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返還獎勵,名次不予遞補,並於活動網頁公告之。

5. 若有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法律保障之權利,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並賠償因此所致之損失。

6.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上傳之資料有延遲、錯誤、無法辨識或損毀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不得因此異議。

7. 參賽作品如有攝影人物,且清晰可辨識者,應獲當事人同意拍攝,以免侵害他人肖像權,若獲獎經主辦單位公開運用時,被攝影人物提出侵權之訴並經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名次不遞補)並追回獎勵外,其違反相關法律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8. 所有入選作品之相關智慧財產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授權指定對象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播放及公開展示等權利,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9. 參賽者如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或領取獎品後遺失、被竊等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也不予以補償。

10.主辦單位有權對於參賽作品(包括文字)進行審核及編輯或修改,並有權將參賽作品(包括照片及文字)予以公開,作為與本活動相關宣傳、公告等之用途(包括但不限於以任何型式展示、刊登、轉載、編輯、修改等),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11.活動因遇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或重大政策變動等因素,致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12.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定,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損害賠償。

13.各獎項所得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14.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辦法、規則、獎項等修改之權利,修改後將於主辦單位指定之網站頁面中更新,恕不另行通知,不遵守活動規定者將不具參賽資格。 15.若有比賽相關問題請聯絡至krr19950423@gmail.com,聯絡單位:02-27607329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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