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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防災日LOGO設計徵件~2019-01-25截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18-11-13

每年9月21日為行政院所訂頒之國家防災日,108年適逢921震災20週年暨莫拉克風災10週年。災難帶來傷痛,也承傳寶貴的經驗,讓人在災害經驗中學習成長與進步。

 

一、 活動說明:

    每年9月21日為行政院所訂頒之國家防災日,108年適逢921震災20週年暨莫拉克風災10週年。災難帶來傷痛,也承傳寶貴的經驗,讓人在災害經驗中學習成長與進步。為將災害防救理念、精神文化傳達給社會大眾,辦理本次LOGO徵件活動,獲選之設計作品,將提供未來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舉辦國家防災日相關文宣和系列活動使用,透過主題視覺意象,讓活動整體主軸更加聚焦並深植人心。

二、 設計主軸與精神:

    以「蛻變重生、遠望策進」為設計主軸;以緬懷過去,展望未來之調性呈現光明、希望之臺灣精神,並宣示政府與人民齊心守護家園之決心。

三、 指導機關:行政院

四、 主辦機關:教育部

五、 協辦單位:臺灣防災教育訓練學會

六、 徵件對象:

    凡對LOGO設計有興趣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含研究所)之在校學生(徵件截止日前須仍在校),皆歡迎投件。本活動免報名費用,且需以個人報名並應有指導老師1名指導之。

七、 徵選方式:

(一) 徵件日期:公告日起至108年1月25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 每位參賽者至多報名2件,違者全數取消資格。繳交資料如下:

1.附件1-報名表、附件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附件3-作品說明、附件4-著作權轉讓同意書、附件5 -LOGO設計作品。

2.紙本資料附件1至4以A4紙列印,以魚尾夾於左側(無須裝訂)1式3份。附件1至5電子檔請以RAR或ZIP等壓縮軟體壓縮為1個檔案後設定密碼(密碼設定方式為報名表內之聯絡電話數字,如聯絡電話為02-87654321,密碼則為0287654321),並上傳至雲端連結:https://reurl.cc/lVlNY,檔名請註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紙本郵寄至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3樓),註明國家防災日LOGO設計徵件活動。

(三) 得獎作品預計於108年3月29日前公告於教育部防減災及氣候變遷調適教育資訊網(https://disaster.moe.edu.tw),並以公文及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得獎人員(含指導老師)將於108年4月19日於教育部「防災校園建置績優學校大會師」活動中公開表揚。

(四) 倘有任何疑問,請洽:

1.本案教育部聯絡窗口:李佳昕助理研究員,電話:02-77129131,電子郵件:ftts0728@mail.moe.gov.tw

2.本案承辦臺灣防災教育訓練學會聯絡窗口:徐宇涵助理規劃師,電話:04-22366970,電子郵件: dpe.mtp@gmail.com

活動期程(倘有變動依主辦單位公告為準):

※以上期程,主辦單位保留調整權利,如有調整將另行公告。

評選方式:

      教育部將邀集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評選出特優獎1名、優等獎2名、佳作5名。評選原則包括:主題意象表達契合(50%)、創意性(20%)、視覺效果及美感(30%)。

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  特優獎:1名,致贈作者獎金新臺幣5萬元及MacBook Air一臺,作者及指導老師獎狀各1紙。

(二)  優等獎:2名,各致贈作者獎金新臺幣3萬元,作者及指導老師獎狀各1紙。

(三)  佳作:5名,各致贈作者獎金新臺幣1萬元,作者及指導老師獎狀各1紙。

(四)  特優獎作品將作為主辦單位國家防災日活動規劃主體LOGO意象。

(五)  得獎者之獎金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課稅,並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請用電腦繪製,請依以下規定繳交:

(一)  1024px × 768px之視覺設計,以illustrator、CorelDraw等向量圖之繪圖軟體繪製為佳,JPG格式檔,解析度需至少為300dpi,色彩模式CMYK、RGB為佳。

(二)  作品應包含彩色稿及單色稿,以及「國家防災日(National Disaster Preparedness Day)」中英文LOGO文字字型。

(三)  作品說明須以電腦打字清楚詳細填寫於附件3,以300字為限,標楷體、字體12級、標準字距。

(四)  作品不得標示可辨識個人、公司、團體之圖騰記號,例如:浮水印、名稱、圖章、代號…等有違影響評選公正性疑慮之記號,違者取消資格。

(五)  電子檔名請註名「作品名稱-作者姓名」,參賽者應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之失真情形。

(六)  繳交作品規格不符、資料不全或違反活動規定,視同不合格件,不納入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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